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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工作制度出台

2025-08-21  

  克拉玛依日报讯(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努尔夏提·尼加提 通讯员 张文军)8月11日,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经克拉玛依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就建立克拉玛依市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工作制度有关事项下发《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该制度在我市正式出台实施。
  该制度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推动落实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会议精神。这也是继今年6月13日出台《克拉玛依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来,我市又一项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通知》,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将分别对1家民营企业和1家商(协)会定点开展一对一联系服务;市属各有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联系1至2家行业管理的民营企业。联系服务工作将采取不定期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与民营企业家座谈、走访慰问民营企业家、与民营企业家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
  《通知》要求,要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经组织批准,领导干部可以参加所联系的企业和商(协)会举办的各类公开商务活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干部可以邀请所联系的企业和商(协)会负责人参加各类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信息,听取意见,研讨对策;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探索茶话会、恳谈会等更加灵活的活动方式,更加精准、常态、广泛地收集民营经济人士的诉求和意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每年至少举办1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民营企业家的座谈会;要深入开展走访调研,领导干部应每半年到所联系的民营企业和商(协)会走访调研1次,倾听民营经济人士意见诉求,了解其思想状况和企业发展形势,推动解决问题。
  此外,《通知》还要求,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工作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不参与、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搞形式主义,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企业办私事、谋私利。
  《通知》指出,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商(协)会要加强政治引导,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导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支持民营经济人士同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要协调解决问题,全面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商(协)会发展情况及长远规划,倾听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诉求,研究行业和民营经济领域的共性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进解决;要推动政策落实,了解国家、自治区和克拉玛依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民营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配套细则不完善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跟进落实;要指导企业党建,在联系企业和商(协)会的同时,主动关心、了解企业和商(协)会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有效融合,用党建工作促进商(协)会组织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引导产业发展,引导支持民营企业聚焦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克拉玛依市“一主多元”和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建设,引进先进管理理念、生产设备和技术,加强自主创新,形成独特竞争优势,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责任编辑:陈丽
本期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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